領導干部公務活動新聞報道制度
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《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》精神,根據省委、市委和縣委、縣政府有關要求,就規范領導干部公務活動新聞報道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導思想
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、十九屆三、四中全會精神,依據“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要求,按照遵循新聞傳播規律,精簡務實、注重效果的原則,根據工作需要、新聞價值和社會效果,改進和規范領導干部公務活動新聞報道工作,嚴格控制領導公務活動報道數量、字數和時長,增加基層群眾新聞量,不斷提升新聞宣傳報道質量和水平,更加注重新聞價值和社會效果,更好地貼近生活、貼近群眾,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
二、適用范圍
1、領導干部指**副縣級(包括副縣級)以上在職領導干部。
2、新聞媒體指**縣域內新聞媒體,包括**縣電視臺、**縣人民廣播電臺、《**日報》、**政府網、手機報、手機微信平臺。
3、新聞報道指為領導干部調研、會議、下鄉等公務活動采寫、拍攝的報道、通訊、圖片、視頻等正式性、公布性新聞新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