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爾街五大投行
1、華爾街五大投行之一:高盛
2、華爾街五大投行之二:摩根士丹利
3 、華爾街五大投行之三:美林
4 、華爾街五大投行之四:雷曼兄弟
5、華爾街五大投行之五:貝爾斯登
高盛集團成立于1869年,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、規模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。其總部設在紐約,并在東京、倫敦和香港設有分部。與雷曼兄弟一樣,它也是猶太后裔創建的公司。
創業時,高盛只有一個辦公人員和一個兼職記賬員,員工每天沿街打折收購商人們的本票。然后,在某個約定的日期里,由原來出售本票的商人按票面金額支付現金,其中的差額便是高盛的收入——高盛創始人就這樣完成其最原始的資本積累。
更難想像的是,如今聲名顯赫的高盛曾經是華爾街上“笑柄”及“謬誤”的代名詞,并一度瀕臨倒閉:
當時高盛曾以每日成立一家信托投資公司的速度,進入類似現在互助基金的業務,并迅速擴張。其股票發行量短期內膨脹1億美元,公司股票則由每股幾美元飆升至100多美元,峰值時更曾達到200多美元的高價。時值1929年全球金融危機,華爾街股市大崩盤,高盛難善其身,股價一落千丈,跌至一塊多錢,公司損失了92%的原始投資,聲譽更在華爾街一落千丈。
其后,高盛用了整整三十年苦心經營,尤其是與摩根士丹利在“惡意收購”上兵戎相見,終于成為投行界的世界級頂級選手。2008年9月21日晚間,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宣布,已批準了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兩家投行提出的“轉為銀行控股公司”的請求——這兩家冤家對頭終于共同終結了我們耳熟能詳的華爾街模式。
提起摩根士丹利,許多人馬上會聯想到摩根大通。這兩家機構究竟有什么關系呢?
73年前的1935年春天,受到《格拉斯—斯蒂格爾法案》的壓力,在緬因州岸邊的小島農場里,摩根財團做出了不可變更的決定:將摩根銀行拆分成兩部分:一部分為JP摩根,繼續從事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;另一部分被分離出成立一家完全獨立的投資銀行,名叫摩根士丹利。
《格拉斯—斯蒂格爾法案》,英文為Glass-Steagall Act,也稱作《1933年銀行法》。
1929-1933年,美國經濟大危機時期,銀行關閉達14000多家,銀行經營不善令當時的人們認識到,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投資經紀業務是銀行倒閉、金融危機發生的禍因。
該法案隨之誕生,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設立了一道“防火墻”,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投資銀行的業務,投資銀行也不得從事商業銀行的業務。
摩根大通是JP摩根與大通曼哈頓銀行合并后公司的名稱,原來的JP摩根已經并入摩根大通了
作為世界的最大的金融管理咨詢公司之一的美林(Merrill Lynch),在財務世界里最響亮的名字里都占有一席之地。該公司在曼哈頓四號世界金融中心大廈占據了整個34層樓。